对私付汇业务流程
◆ 方式一:通过个人账户自行汇款
需汇款至境外个人银行账户的,申请人可通过个人资金垫付或办理借款的方式先行对外汇款,汇款后在学校薪酬门户采用代领方式报销所发放的劳务酬金。
申请人在学校薪酬门户申报时需说明理由,并提供转账支付记录(含收款人户名、账号等信息)或经发放对象签字确认的印领表,提交财务处审批。
◆ 方式二:通过学校账户以对公方式汇款
需从学校银行账户汇款至境外个人银行账户的,办理时需先向中国建设银行购汇再汇出,具体流程如下:
业务流程说明表
流程序号 |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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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附件材料包括:
(1)汇款说明: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提交申请,简要说明境外汇款的业务内容、汇款金额、币种以及收款人账户信息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(2)劳务合同或劳务清单等相关资料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(3)单笔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付汇业务,还需提供《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》,并将备案号写在网报单空白处,备案办理请咨询财务处收费票税科020-84113897。 |
2 | 经办人在网上报销系统选取“借款(不含设备、工程)”模板,借款金额需填写所约定劳务酬金的税后实发数,不得含税负部分,并以人民币计量。
若以外币计量,则根据所需支付的外汇金额及其相应的汇率折算,建议从高计算,银行将按操作日实际汇率计算实际扣款金额。 |
5 |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蒲园区634号首层,联系电话:020-34049809 |
※注:如有疑问,可致电咨询财务处集中核算中心外汇业务岗020-84112229。 |